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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公告

海南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

2008.11.14 17:16

校办

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全面加强环境卫生工作,建设一个健康整洁的校园,为师生员工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学校决定在前一段时期进行的校园环境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在全校范围内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广泛动员全体师生,开展一次全方位的校内环境整治行动

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组织发动教师、学生、校内住户,人人动手,重点解决宿舍、食堂、教室等区域和各单位范围内的环境卫生问题。学校校办和后勤服务集团负责提供公共卫生区域劳动工具并由学校统一划分卫生责任包干区,迅速开展以预防和控制肠道传染病,清除卫生死角为重点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做到清理暴露垃圾和污水坑塘,加强垃圾清运管理工作,清理房前屋后周边的垃圾,疏通排水沟、下水道,组织人员翻盆倒罐、清除各类容器积水,填平洼地,防止蚊蝇孳生,使学校环境卫生得到进一步的改善。海甸校区爱国卫生运动大扫除责任分工见附件,儋州校区和城西校区自行组织爱国卫生运动,并将活动方案报校长办公室备案。

二、加大食品卫生监管的力度

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校内各食堂的管理,监督其严格履行食品安全卫生操作规范;加强对校内餐饮摊点、建筑工地食堂等的管理,对不符合卫生要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坚决予以取缔。加大对餐饮点的经常性卫生巡查和专项检查力度。

三、时间要求

各单位务必加强领导,重视落实,于2008年11月18日16:30前完成爱国卫生运动大扫除工作,学校将组织专人检查。

附件:1、海南大学(海甸校区)爱国卫生运动大扫除责任分工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1

海南大学(海甸校区)爱国卫生运动大扫除责任分工

一、各学院、各部门办公场所及周边卫生清洁由相应学院或部门负责。

二、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由以下单位分别负责:

1、一号及二号教学楼的卫生清洁工作人员由经济学院、法学院、人文传播学院、政治与行政学院等4个学院分别按各学院学生总数的5%提供,并指定带队老师和学生负责人各一名;由后勤服务集团负责派工并组织卫生清洁;涉及到语音室及计算机室等特殊课室的,由相应管理部门负责派工并组织卫生清洁;

2、三号教学楼的卫生清洁工作人员由信息学院、外国语学院、园艺园林学院等3个学院分别按各学院学生总数的5%提供,并指定带队老师和学生负责人各一名,由后勤服务集团负责派工并组织卫生清洁;

3、图书馆的卫生清洁工作人员由材料化工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食品学院等3个学院分别按各学院学生总数的5%提供,并指定带队老师和学生负责人各一名;由图书馆负责派工并组织卫生清洁;

4、体育场馆、网球场的卫生清洁工作人员由海洋学院、农学院等2个学院分别按各学院学生总数的5%提供,并指定带队老师和学生负责人各一名,由体育部负责派工并组织卫生清洁;

5、食堂卫生清洁工作、东坡湖及周边清理、驾校入口、第二运动场由后勤服务集团负责;

6、学生宿舍卫生清洁由各宿舍所住学生负责;

7、基础实验楼的卫生清洁工作由实验室管理处负责;

8、艺术学院南面的卫生清洁工作由艺术学院负责;海洋学院东北角的卫生清洁工作由海洋学院负责。

三、各学院、各部门的卫生清洁工具由相应学院或部门负责;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工具由校长办公室和后勤服务集团负责提供;后勤服务集团负责派车清运垃圾。

学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 邮编:57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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