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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公告

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09年度党报党刊征订工作的通知

2008.11.24 08:30

党办

儋州校区管委会、城西校区管委会、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现根据全省党报党刊发行工作会议精神和琼厅字[2008]64号、琼组通[2008]165号、琼教工委[2008]55号文件精神,就做好2009年度主要党报党刊征订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做好主要党报党刊征订工作的认识。《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海南日报》等主要党报党刊,是党中央和省委指导我们工作的重要思想舆论工具,充分发挥党报党刊的舆论引导作用,对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和宣传思想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校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大力度,保证主要党报党刊订阅经费。各部门、各学院(部)要认真执行省委和我校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大主要党报党刊征订工作的力度。征订党报党刊所需经费主要从行政经费中支出。不得用公费订阅娱乐性报刊,不得用小报小刊冲击党报党刊。杜绝短期订阅、少订多报和弄虚作假行为。

三、加强领导,落实征订任务。为确保2009年度主要党报党刊征订工作落实到位,各部门、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党委(党总支)书记要亲自部署,亲自抓。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制定妥善征订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征订措施,确保全面和超额完成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

四、督促检查,奖先惩后。学校党委将在适当时候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学校征订情况进行检查,任务完成好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不重视党报党刊征订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完成率低及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奖给予通报批评。

各部门、各学院(部)要尽快按照学校党委制定的征订计划(见附表1)完成征订任务,并于12月5前填写附表2并附上所有征订发票复印件报送校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张井富 联系电话(传真):66279038 E-mail:dwxcb@hainu.edu.cn

附:1.2009年度各部门、各学院(部)征订“六报二刊”计划分配表

2.各部门、各学院(部)征订“六报二刊”计划完成统计表

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1月24日

1.2009年度各部门、各学院(部)征订“六报二刊”计划分配表

2.各部门、各学院(部)征订“六报二刊”计划完成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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