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省内外招聘艺术学院院长,具体要求如下:
一、应聘条件
1、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职业道德,组织协调能力强,有高校教学及管理工作经历,有较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
2、在本领域有较深的学术造诣,熟知本领域国内外学术动态,有独到见解,对学科发展有创新性构想,学术成果丰富,发表较高水平的论文(作品),在学术界有较高知名度。
3、相关专业毕业,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授职称。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5、能全职工作。
二、相关待遇
按照海南大学人才引进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待遇
三、报名办法及时间
有意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职称、学历学位证书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于2008年12月15日前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海南大学人事处。
四、招聘程序
1、学校对应聘者进行初选,确定考察对象;
2、通知被考察对象来校参加面试,学校考察组进行综合测评和考察;
3、学校公示拟聘名单;
4、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与应聘者签订聘任合同。
五、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人事处
联系人:陈老师
E-mail:hd_zdsys@163.com
Tel:0898-66271136 Fax:0898-66279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