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开展好我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学习实践活动的顺利推进和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建立宣传信息员制度,每个基层单位和部门设立1—2名宣传信息员,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的宣传报道工作和信息报送任务,在学校党委宣传部的指导和各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机关各党支部于3月24日前将本单位、本部门宣传信息员名单报送党委宣传部。宣传部将每月汇总公布1次各单位、各部门报送宣传信息的数量及刊载情况。宣传信息员报送格式如下:
各单位、各部门可书面报送宣传部办公室(机关办公楼316室),也可通过电话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