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和《海南大学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安排,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动员全校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积极投入到学习实践活动中来,进一步明确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有关要求,经学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定于2009年3月23日上午召开海南大学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3月23日(周一) 10:00—11:30 (9:50分入场完毕)
二、会议地点
海甸校区办公楼二楼报告厅,儋州校区参会人员可在电教课室参加视频会议。
三、参会人员
全体校领导
全校处级领导干部
学校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
驻校的省市政协委员、人大代表
各基层单位综合办公室主任、党支部书记
离退休干部代表
教师、学生党员代表(每个学院6人,其中教师党员代表不少于2人;教学部各派2名教师党员代表)
四、会议要求
1、请各部门、各单位于3月20日(周五)17:00之前将本部门(单位)出席动员大会的人员名单报至校党委组织部(电话、传真66279042)。
2、各部门、各单位负责通知并组织本部门(单位)参会人员准时参加会议,提前10分钟入场完毕。
3、参会人员原则上不能请假,确因事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报校党委组织部批准。
联系电话:66279042
联系人:武丹、林洪冰
学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