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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公告

关于推荐选拔全国“四个一批”理论专业人才候选人的通知

2009.04.27 17:27

宣传部

政治与行政学院、法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旅游学院、社会科学部、中国现代经济理论研究所、社会科学研究中心、高等教育研究所、海南历史文化研究基地、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宣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推荐选拔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的通知》精神和省委宣传部《关于推荐选拔全国“四个一批”理论专业人才候选人的通知》和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推荐选拔全国“四个一批”理论专业人才候选人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09年“四个一批”理论专业人才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努力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宣传文化事业,执行党的宣传工作方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自觉地域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有开拓创新精神,思想解放,求真务实,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作风扎实。

2、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被评聘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较为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对本专业学科发展有比较突出的贡献。

4、在理论研究和理论宣传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论文、专著、调研报告等研究成果曾获国家级奖励或本专业领域有影响的学术奖项。

(2)独立或作为课题组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

(3)研究成果(含内部研究报告)对省部级以上党政部门的决策曾发挥重要参考作用。

(4)研究成果(含理论宣传和社科普及作品)在干部群众中产生较大影响。

5、身体健康,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58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推荐时间

每个学院或单位限推荐1名候选人。各学院、各单位将推荐人选于4月29日上午9时前报送党委宣传部张井富处,联系电话:66279038;也可将电子文档直接发到宣传部邮箱:dwxcb@hainu.edu.cn。由于时间紧迫,过期不再受理。

三、材料要求

推荐材料应包括本人情况、主要工作经历及重要社会兼职、主要业务成就、获奖情况、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五个部分。

由于刚刚收到推荐通知,推荐时间比较紧,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推荐工作,真正把德才兼备、业绩突出,具有发展潜力和较强竞争力的优秀中青年人才推荐上来,特别要注意把承担本专业领域国家重大课题和获得本专业领域国家级大奖的人选推荐上来。

特此通知

海南大学党委宣传部 海南大学人事处

2009年4月27日

学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 邮编:57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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