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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公告

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选参加海南大学(合并后)第一届归侨侨眷大会代表的通知

2009.06.01 15:53

党办

儋州校区管委会、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我校现有归侨侨眷400多人,根据《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章程》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学校决定召开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健全侨联组织,明确侨联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学校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2009年4月27日,校党委批复(海大党[2009]40号)成立海南大学(合并后)第一届归侨侨眷代表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目前各项筹备工作已基本就绪。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海南大学(合并后)第一届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定于2009年6月22日(星期一)上午在邵逸夫学术交流中心召开,会期半天。大会代表47名,现将有关代表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代表条件

(一)具有归侨或侨眷身份,热心为归侨归眷服务;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政策;

(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在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

(四)积极参加侨联活动,有一定的议事能力。

二、代表名额分配

大会代表应具有广泛代表性,原则上每个二级单位推选一名代表,归侨侨眷比较集中的单位,代表名额适当增加,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代表推选办法和上报时间

大会代表由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根据代表条件进行推选,被推选人填写《海南大学第一届归侨侨眷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见附件2),各单位于6月10日(星期三)之前将《登记表》报筹备组(学校办公楼212室)。筹备组进行资格审查后,报组织部和人事处审核。

四、代表职责

大会代表经学校批准后,应根据筹备组要求认真履行其职责,确保第一届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

1.海南大学第一届归侨侨眷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海南大学第一届归侨侨眷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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