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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公告

关于做好2009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工作的通知

2009.06.12 11:24

校办

儋州校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各毕业班:

为确保毕业生顺利离校,保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各单位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毕业生离校工作,尽心尽职、密切配合,认真细致地做好这项工作,营造出关心勉励毕业生的校园氛围,热情地欢送毕业生离开母校,走上工作和新的学习岗位。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工作的组织协调

2009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工作由校长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儋州校区管委会、应用科技学院(城西)分别负责儋州校区、城西校区的毕业生离校工作的组织协调,研究生毕业离校手续办理工作由研究生处负责。

二、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时间

2009年6月15日—26日。

三、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程序

从今年起,所有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工作均通过数字校园子系统“电子离校服务系统”完成。工作人员可通过登录该系统,凭网络中心授权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电子离校服务系统”完成本部门的手续办理工作。操作办法可以参考该系统中的《海南大学电子离校系统部门(学院)操作手册》。

毕业生可通过登录校园网主页进入海南大学“电子离校服务系统”(用户名和密码为本人学号)查询本人手续办理情况,根据系统显示信息,持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及时到相关部门完成所有手续的办理工作。

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流程详见《海南大学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流程图》。

四、有关说明及要求

1、毕业生需携带学生证、身份证、校园卡等证件办理离校手续。若学生证遗失的,需提前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持该声明办理离校手续。

2、研究生毕业离校手续办理沿用纸质盖章方法,由研究生处自行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实施。

3、通过纸质盖章办理的离校手续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1.海南大学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流程图

2.海南大学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通知单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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