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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公告

关于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征文比赛的通知

2009.09.02 10:39

宣传部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主旋律,激发全校师生爱党爱国爱岛爱校热情,为学校加快建设有特色、高水平“211工程”大学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我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举办“我爱我的祖国——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征文比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海南大学党委宣传部、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

二、征文主题

“我爱我的祖国”

三、征稿对象

全校师生(含离退休教职工)

四、征稿要求

1、围绕征文主题,贴近实际,贴近生活,通过具体事例或切身感受,歌颂伟大祖国60年的辉煌成就,表达对祖国、对人民、对学校的真挚热爱。

2、题目自拟,题材、体裁、风格不限,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能够以小见大,从细微处见真情,字数在2500字以内。

3、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抄袭。

五、投稿方式

1、来稿请以word电子文档的形式(标题黑体3号字、正文仿宋4号字、行距固定值22磅)发送到电子邮箱:dwxcb@hainu.edu.cn或者hddwxcb@126.com,并请在邮件标题栏注明“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征文”字样,另在邮件中注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所在或原所在部门(单位)、所在的学院(系、班级)、地址。同时,请送交一份打印稿至校党委宣传部(行政办公楼316室)。

联系人:单文启 联系电话:66279038

2、投稿截止时间:2009年9月26日

六、评审奖励

征文比赛截稿后,主办单位成立专家评委会,对所有来稿进行认真评审,最终评比出一等奖1-2名,二等奖3-6名,三等奖6-10 名,分别颁发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同时还将评出优秀奖若干名并颁发奖励证书。《海南大学报》也将选登部分获奖作品。

七、其它事项

1、作者对作品有著作权,主办单位有使用权。

2、任何参赛作品一经发现有剽窃行为,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3、所有参赛作品若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均由作者自行承担责任,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4、来稿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5、主办单位拥有对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海南大学党委宣传部 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九月一日

学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 邮编:57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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