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各集资兴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
为了方便建房申请人缴交集资兴建经济适用住房首付款和车库首付款,避免跨银行办理交款业务被收取手续费,学校现公布以下二个集资房专用账户(其中,建行交款账户不变)。请符合条件的各集资兴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在其中一个账号中交款均可。
一、建行交款账户
账号:4600100263605000244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海口住房城建支行
户名:海南大学
二、工行交款账户
账号:2201029429200029974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口海大支行
户名:海南大学
特此通知。
学校集资房建设工作小组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