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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公告

热带生物资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关于科研成果、项目署名的说明

2009.11.13 10:58

热带生物资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根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凡是属于海南大学热带生物资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Key Laboratory of Tropical Biological Resources of Ministry of Education, Hainan University)的立项、获奖、论文、专著、专利、新药、新品种及新产品等科研成果需署名本实验室才能作为评估材料。为此,对实验室署名作如下说明。

实验室作为承担或完成单位,署名为:海南大学热带生物资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热带生物资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海南大学)或海南大学(热带生物资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1 立项

请在项目申请书、合同书、任务书或计划书中的申报单位、依托单位、所在单位、依托基地或所在实验室中的一栏中,署名热带生物资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 获奖

请在报奖推荐书或申报书的封面或完成单位栏目中,署名热带生物资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3 论文

在作者单位处,请将热带生物资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排在最前面。

4 专著

请在专著的前言、后记或编著者简介中,说明本人或本书属于海南大学热带生物资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5 专利

与本实验室研究方向一致、专利权人为海南大学的专利。

6 新药、新品种及新产品

请在完成单位、或完成人所在单位处署名热带生物资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未尽之处,敬请联系实验室秘书陈琴(13976531023)

二00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学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 邮编:57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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