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加强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一步理顺和规范我校国有资产管理机制,根据《海南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海大办[2009]66号)第八条规定要求,请各单位、各部门于2009年12月30日前,将本单位、本部门分管资产工作的领导及确定的资产管理工作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见附表)报送我处备案。
特此通知。
联系地址:海南大学基建指挥部院内第105室
联 系 人:戴老师
联系电话:66167869
电子邮箱:shebeike_127@126.com
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海南大学资产管理人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