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学校发展需要,强化学校法核及法律事务机构建设,加快推进依法治校进程,强化学校转型升级和内涵式发展的法治保障,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学校成立法律事务办公室,作为学校非独立的行政管理部门,挂靠校长办公室,负责学校法律事务的管理、咨询和处理诉讼、仲裁、调解及其他非诉讼案件等工作。现向校内外公开招聘法律事务办公室主任兼首席法律顾问,热忱欢迎广大优秀人才积极应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法律事务办公室主任兼首席法律顾问1名
二、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法律事务办公室发展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学校法律事务管理的基本规章制度;
3.负责收集、整理党和国家有关高等教育和高校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为学校及各部门、单位提供法律信息服务、法律咨询服务,对学校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咨询,提出法律意见;
4.负责审查以学校名义下发的各类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以学校名义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或其他涉及学校法律责任的文书等,监督检查校级合同履行情况;
5.负责代表学校处理诉讼、仲裁、调解及其他非诉讼案件;
6.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共党员,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大局观和奉献精神,团结协作,公道正派,廉洁自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热爱高等教育事业、爱学校、爱师生。
2.德才兼备,有良好的沟通协调、组织管理能力和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应用办公自动化软件。对单位的发展、学校的事业有担当精神,能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学校各项工作部署,能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群众认可度高。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4.一般应具有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含律师职业资格等)。
5.具有审判、检察、律师等相关业务方面的工作经历和业务能力。
6.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7.在编在岗人员应聘须征得原单位同意。
四、岗位待遇
该岗位为专业技术岗,参照学校中层业务干部进行管理,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相应岗位及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五、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如实填写应聘表(见附件),并于2020年8月30日前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并注明“应聘海南大学法律事务办公室主任兼首席法律顾问”即可。
2.报名承诺:海南大学实行应聘报名承诺制,应聘人员的报名邮件一经发送,即代表应聘人员做出相应承诺。
(二)此次招聘由海南大学党委组织部、校长办公室、人事处等部门联合组织。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应聘答辩。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18708967918、18608966125
电子邮箱:zzb@hainanu.edu.cn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党委组织部
邮政编码:570228
附件:应聘表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