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希科技苑业主:
南希科技苑小区已完成房屋所有权(即小证)分户,现已进入房产证过户阶段,根据办理房产证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从即日起,凡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签名购房的户主(包括两人以上的),带本人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到海大资产公司办公室(A栋4楼)办理房产过户签字手续。
2.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海府(2008)51号文件规定,户主应缴纳价格调节基金,缴纳标准为房价总额的0.15%。
3.截止日期:2010年5月25日(周六、周日正常上班)
请各位户主互相转告。
联系电话:66273570 联系人:丁老师
特此通知
产业集团
2010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