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为建设和谐、平安校园,经学校研究,决定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强校园管理:
一、我校各类人员进出校园时应主动出示工作证、学生证等有关证件,佩戴校徽,并自觉接受门卫检查。
二、为加强我校海甸校区治安管理,缓解交通压力,减少从北门进入教学区的车流、人流,今后校外人员、车辆一律从学校东门(出入教工区的从南门)进出。
三、各部门(单位)加强值班,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四、本规定从2010年5月24日起执行。
以上规定请各位师生员工相互转告周知。
特此通告
海南大学
201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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