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搬迁单位及各搬迁教职工:
根据《海南大学2010年儋州校区教职工搬迁工作实施方案》工作安排,现将有关教职工住房安排情况通知如下:
一、住房安排情况
1、需学校安排临时住房的老师,以户为单位,统一安排在16#研究生公寓,每人(户)安排一单间,仅限于本人居住,按公房租金标准缴交房租,不得转让、出租等。住房安排见附件。
2、本人或配偶已在海甸校区领取租房补助的,不再另安排住房。
3、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在海甸校区无教学任务的老师,暂不安排临时宿舍,待在海甸校区有教学任务后再做安排。
4、本人或配偶已在海甸校区工作并已安排住房(含单间宿舍)的,不再另安排住房。
二、搬迁方式和时间
搬迁方式有两种:一是职工自行搬迁,二是学校安排车辆搬迁。自主搬迁的教职工搬迁时间自定,搬迁前请将搬迁时间告知楼管,16#研究生公寓楼管值班室电话:66275213。由学校安排车辆搬迁的教职工,具体搬迁时间另行通知。
三、未尽事宜按《海南大学2010年儋州校区教职工搬迁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海南大学2010年搬迁教职工住房安排表
后勤管理处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三日
2010职工住房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