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2021年清明节学校放假安排如下:
2021年4月3日(星期六)至4月5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3天。4月6日(星期二)上班。
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人员流动备案工作并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假期值班人员和值班岗位通信联络畅通以及人、财、物的安全;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防范措施,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其他突发警情,按规定及时报告保卫处(值班电话:66271110)并妥善处置。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简化报送流程,今后使用OA系统报送假期值班表(操作流程详见附件)。请于4月2日前在OA系统上报送本部门、本单位值班安排表。
特此通知。
联系人:邹靖 66279025
海南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