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2021年劳动节学校放假安排如下:
2021年5月1日(星期六)至5月5日(星期三)放假调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班。(其中4月25日执行5月4日、5月8日执行5月5日的教学任务,原安排在4月25日、5月8日的教学任务由教师通过教学系统自行申请调整。)
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人员流动备案工作并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假期值班人员和值班岗位通信联络畅通以及人、财、物的安全;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防范措施,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其他突发警情,按规定及时报告保卫处(值班电话:66271110)并妥善处置。
请于4月28日前在OA系统上报送本部门、本单位值班安排表。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