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

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七一”创先争优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2014.05.13 10:03

组织部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3周年,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总结近三年来我校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在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大学中的成绩,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推进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树立榜样,激励先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学校党委决定在今年“七一”期间开展“创先争优”评比表彰活动,集中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1、积极宣传和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学校及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政治核心作用,创造性地开展党的活动;领导班子团结共事,本单位的整体工作成绩突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显著,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扎实有效。

2、党员队伍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能够发挥骨干带头作用,牢记宗旨,顾全大局,廉洁自律,心系群众,吃苦在前,乐于奉献。

3、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以创新的精神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创新党组织生活的内容和形式,认真落实基层组织生活制度,按时交纳党费,依照程序和标准扎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4、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善于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并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党员群众精神风貌好。关心和解决师生员工的困难,能够主动有效地做好化解矛盾的工作,得到党员群众的拥护。

5、成立时间满二年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模范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及学校的规章制度,模范履行党员义务。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廉洁自律,秉公办事,顾全大局,个人利益服从党的利益。

3、积极投身学校和本单位的各项改革,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职工党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爱护学生,务实创新,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成绩突出。学生党员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向上,在校园文化建设及其他活动中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4、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积极做群众的工作,在群众中威信较高。

5、正式党员。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1、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2、带头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视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班子成员团结共事,带领全体党员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3、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注重探索新时期高校党建工作,积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方面成绩显著。善于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切实为基层和广大师生员工办好事实事。

4、连续从事党务工作时间满两年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专职党务干部、党支部书记和学校党委工作部门的党务干部。

二、推荐表彰名额

先进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全校评选5个,先进党支部全校评选25个,优秀共产党员全校评选80名左右,优秀党务工作者全校评选10名左右。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教职工党员不足50人的单位可推荐1名,50至100人的不超过2名,100人以上的不超过4名;学生党员(包括研究生)在200人以下的单位可推荐1名,200至400人的不超过2名,400人以上的不超过4名,以上均不包括流动党员。

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从严把关,宁缺勿滥。

三、评选表彰程序

(一)推荐

1、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本单位评比表彰工作,并进行动员部署。各党支部组织本支部党员按照评选条件、名额指标,认真开展评议,提出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名单。

2、在各党支部推荐的基础上,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讨论确定本单位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 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名单。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可以推荐其他单位或个人,且不占本单位推荐名额,推荐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名单直接报送党委组织部。

初步名单确定后,要充分征求基层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并按要求填写相应的《审批表》。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要附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推荐先进个人的,要附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二)评定

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全校评选指标、基本条件,讨论确定评优表彰候选名单,报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三)公示

校党委常委会确定评优表彰人选后,在学校网页公示。

(四)表彰

在“七一”前夕,学校召开表彰大会,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并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个人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

四、评选时间安排

6月5日前,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完成评选工作,并将《审批表》、相关事迹材料纸质版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 zzb66279042@163.com,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66277959。

五、评选要求

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要高度重视并积极参加评比表彰活动,通过评比表彰,把我校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活动推向高潮,把我校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提高到新的水平,为学校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附件:

1. 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

2.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3. 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三日

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学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 邮编:570228

琼ICP备05000523号    公安部备案号:46010802000190       Copyright © 2024 hainan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