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

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关于清理处级干部私自持有出国(境)证件的通知

2014.06.23 10:25

组织部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琼组通【2014】34号)、《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的通知》(琼教人【2014】73号)等文件精神,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包括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须由校党委组织部统一集中管理,严禁个人自行保管。学校将在本月底开展清理处级干部私自持有出国(境)证件工作。

6月30日前,凡处级干部私自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须交至组织部(617);因遗失等原因,不能按时交至的,应本人书面说明上交期限,由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签章。对拒不交出所持出国(境)证件的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仍不交回证件的,根据有关管理规定,通知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注销其所持证件,不再审批其出国(境)事项,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予以组织处理。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主动配合清理工作,掌握本单位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送校组织部并严肃查处。

电话:66277959

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4年6月23日

学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 邮编:57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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