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纪委《关于集中开展纪律教育活动的通知》(琼纪办[2020]39号)要求和我校工作实际,现就参观海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观时间
2020年7月17日下午3:00—4:30
(统一乘车出发时间:7月17日下午2:10,地点:办公楼前)
二、参观地点
海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
三、参加人员
1、全体校领导
2、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
四、参观要求
1.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请于7月16日(周四)上午11:00前将请假人员名单(注明请假原因)经分管或联系校领导签字后报送党委组织部(办公楼622办公室),统一汇总后报校党委主要领导审批。
2.参观人员在进行警示教育活动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到达警示教育基地后,应配合防控办工作人员逐一检测体温并将手机存放至手机屏蔽柜中,迅速按要求整理好队伍。
3.严禁参观人员私自使用手机、照相机、录像机对案例图片、LED 视频、造型等拍照、录音、录像。
4.在警示教育活动现场,参观人员须穿着正式或统一服装,保持安静严肃,跟随讲解员参观,不得随意走动或离开基地综合楼区域、不得大声喧哗。
5.请自觉爱护警示教育基地各类设备设施和公共卫生,严禁吸烟。纸屑、杂物等须投放到垃圾桶中。
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