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海南大学教师在职培养实施办法(试行)》(海大办〔2021〕89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无依托国家、部省资助项目,且准备申请出国(境)、脱产或校级资助的各类在职培养类型均须参与集中申报。(可参考>>>教师培养分类与时间表)
2.有意向教师请及时填报《海南大学教师在职培养申请表》(附件1),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已提交在职培养申请表的,原报表有效,无须重复填报,但须汇总参加本单位集中推荐。
3.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学科建设等重点工作需要,统筹规划,按有关规定做好组织和推荐工作,推荐结果经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后明确在《2022年第二批教师在职培养推荐信息表》(附件2);于2022年6月16日前将推荐材料:附件1、2和会议纪要签章纸质版提交人事处420办公室,附件2电子文档发送rscszk@haina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谢谢!
联系人:姚锐环;电话号码:66279034
附件:
1. 海南大学教师在职培养申请表.docx
2. 海南大学2022年第二批教师在职培养推荐信息表.xlsx
海南大学人事处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