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海南省2023年第20批“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工作,根据《“西部之光”访问学者培养管理办法》(组通字〔2014〕17号)《海南省“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管理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琼人才局通〔2019〕3号)和上级有关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第20批“西部之光”访问学者人选推荐意向进行摸底,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2023年访问学者人选推荐对象重点为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领域的急需紧缺人才;
(二)我省艰苦地区、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急需紧缺人才,以及“4·13”以来在琼新设的中央驻琼单位、总部企业、科研院所、研发机构中的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
(三)鼓励结合本单位学科、团队发展需要,组团式选派。
二、支持经费
培养经费由中央财政、省委人才发展局按照1:1比例进行承担。研修单位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的每人每年6万元,在其他地区的每人每年4.5万元。
三、推荐对象基本条件
(一)衷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四)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科研能力,在科研和生产一线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学术技术骨干。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团组推荐人选中,35岁以下的至少一人。
(六)身心健康,能够承担访学任务;无精神类疾病或心脑血管等疾病。
(七)符合《海南大学教师在职培养实施办法(试行)》(https://news.hainanu.edu.cn/nry.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29&wbnewsid=32616)的选派条件和有关要求。
四、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人选推荐摸底工作,主动做好本学院、本学科宣传发动和人选推荐工作,做到好中选好、优中选优;推荐意向情况将作为最终择优选报的重要依据。
请各推荐单位填报附件,于2023年4月17日(周一)10:00前将附件1、2的电子文档及签章扫描件发送到人事处邮箱(rscszk@hainanu.edu.cn)。
附件下载:
附件1:××(学院)2023年第20批“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工作初步考虑.docx
附件2:××(学院)2023年第20批“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推荐人选汇总表(初步意向).xlsx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4月14日
(联系人:姚老师、陈老师;咨询电话:0898-66279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