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2018年“五一”劳动节学校放假安排如下:
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29日(周日)为正常公休,5月1日(“五一”国际劳动节当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30日(周一)调休。4月28日(星期六)照常上班,调整安排4月30日(周一)的教学活动。
节日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平安祥和度过节日假期。请各部门于4月28日前将本部门值班安排表报校长办公室行政科(地点:学校办公楼502室,电话:66279025)。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