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2016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如下:
中秋节假期共3天,从9月15日至9月17日。其中,9月15日(星期四,中秋节)为法定节假日,9月16日(星期五)调休,9月17日(星期六)照常公休。9月18日(星期日)上班,安排9月16日(星期五)的教学活动。
国庆节假期共7天,从10月1日至10月7日。其中,10月1-5日为法定节假日并周末连休,10月6日、7日调休。10月8、9日正常上班,其中,10月8日(星期六)安排10月6日(星期四)的教学活动,10月9日(星期日)安排10月7日(星期五)的教学活动。
节假日期间,不开放多媒体课室。各单位、部门要妥善做好安全保卫、防风抗灾、食品安全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平安祥和度过节日假期。各单位、部门于2016年9月14日前将本单位(部门)值班安排表报校长办公室行政科(地点:学校办公楼502室,电话:66279025)。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