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校历安排,学校2016-2017学年寒假放假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1.本科学生:2017年1月14日起放假至2月18日结束。2月19日(星期天)注册,2月20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研究生:2017年1月19日起放假至2月18日结束。2月19日注册,2月20日正式上课。
3.教职员工:2017年1月19日起放假至2月18日结束,2月19日正式上班。
4.寒假期间,不能停止生产和工作的单位(部门),以及需提前到岗做开学准备工作的单位或人员,其放假安排由本部门(单位)制定方案报分管校领导审定后执行。
二、有关要求
1.寒假期间,各单位(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组织全面安全检查,加强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及时排查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对本单位不使用的实验室粘贴封条,对继续使用的实验室要安排专人负责并加强安全管理。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需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2.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教育,关心师生生活,确保全校师生平安祥和地欢度新春佳节。
3.各单位(部门)于1月12日前将本单位值班安排表报校办行政科(电话:66279025)。校部机关和校领导节假日值班由校办行政科统一协调安排。寒假期间,校部值班地点设在办公楼值班室和保卫处值班室(电话:66279008、66271110)。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