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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处关于变更报账要求的通知

时间: 2017年05月03日 11:24 来源: 计划财务处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以及学校年度审计制度的建立,计划财务处对报账要求作出如下变更:

1.乘坐飞机的,报销时不再需要提供登机牌。

2.单张发票须经负责人在背面签字的标准从1000元提高到5000元。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报销人对原始单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都由报销人员承担。凡是学校在年度审计中发现虚假发票和机票的,报销人均需要退还报销的相应款项,并由相关部门进行相应的处理。

报销人是指实际的资金使用人,包括出差人、货物或者服务的购买人。

计划财务处

2017-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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