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名称:海南大学中日友好交流中心部分区域装修与经营
(二)地址:海口市海甸岛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东门北侧
二、中心建设规模
海南大学中日友好交流中心总用地面积14189m2,总建筑面积30065.29 m2(其中:地上建筑14层、建筑面积24678.13 m2,地下建筑1层、建筑面积5387.16 m2),绿地面积3581.71 m2,停车位102辆(地上58辆、地下44辆)。
主楼1至3层和附楼做为酒店配套和交流中心用房。其中,沿街铺面面积约312m2;一楼咖厅328 m2;西餐厅面积772 m2;二楼中餐厅及包厢面积1036m2;二楼特色中餐或快餐厅面积328m2;三楼会议厅(室)1488m2(含一个可容纳300人的多功能厅)。
主楼6至14层为客房。其中:套间房27间,标准房186间,合计213间客房。最大可同时入住399人。
三、中心功能定位
中心拥有接待客房、餐饮服务、学术交流、会议、培训、展览展示的良好条件,具备以下服务功能:
(一)服务于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
(二)服务于海南大学国际学生教育培养。
(三)服务于海南大学学生创新创业教育。
(四)服务于海南大学技能教学、技能训练及学生实习。
四、招租内容
A区:一层西南侧772m2,用途为西餐厅;
B区:二层西南侧大间729m2,5小间307 m2,用途为中餐厅;
五、租赁方式
承租人可以单独区域租赁,也可以组合区域租赁。
六、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六年,租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优先续租。
七、承租人条件
承租人应热爱教育和科研事业,尊重海南大学所属中心的功能定位,在相关行业有比较丰富的经验,具有比较雄厚的资金实力,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
八、租赁方案
承租人应在2015年12月28日之前,把租赁方案提交海南泰和顺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租赁方案应包括租赁方式、租金、功能用途和装修布局等内容。
九、其它
该项目招商相关事项的解释权归海南泰和顺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强
联系电话:0898-66279049,13215879200
办公地址:海南大学办公楼212室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