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和学校工作实际,现就2016年元旦、寒假放假通知如下:
一、元旦:2016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其中,1月1日为元旦假期,1月2日、3日为周末,正常公休。
二、寒假:本科学生从2016年1月27日起放假至2月23日结束,研究生从2016年1月28日起放假至2月23日结束,全体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2月24日报到注册,2月25日正式上课。教职工从2016年1月28日起放假至2月23日结束,2月24日正式上班。
元旦和寒假期间,不能停止生产和工作的部门(单位),以及需提前到岗做开学准备工作的单位或人员,其放假安排由本部门(单位)制定方案报分管校领导审定后执行。
三、各单位、各部门放假前要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切实采取具体措施关心师生生活,确保全校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四、元旦、寒假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加强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寒假期间,应对本单位不使用的实验室粘贴封条,对使用的实验室有专人负责并加强安全管理。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请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请各单位、各部门于2016年1月10日前将本单位、部门值班安排表报校办行政科(电话:66279025)。校部机关和校领导的节假日值班由校办行政科统一协调安排。寒假期间,校部值班办公室设在办公楼值班室和保卫处值班室(电话:66279008、66271110)。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