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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通知

时间: 2015年03月13日 16:54 来源: 后勤管理处 点击:[]

儋州校区管委会、城西校西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通知》(省直公积金函〔2014〕14号)精神,为确保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由学校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教职工统一代办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由职工个人自行办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统一代办

1、须提供的资料

(1)各单位填写《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申请情况表》(见附件),填报单位须提交电子文档和1份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档。电子版发至邮箱hqc66264499@163.com,文件名:某某单位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相关表格可从网上下载或复印。

(2)申请办理联名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在一张A4纸同一版面上复印身份证件的正反面,并保证清晰,复印件上注明“仅限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本人在复印件上签名)。

2、报送时间:2015年3月16 日至2015年3月27 日止。

3、报送地点:行政办公楼414室 刘庆丰 联系电话66264499

4、填报要求:

(1)各单位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准确、真实核对并修订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申请情况表》有关信息,按时报送相关材料,逾期学校不再代办。

(2)为保证批量开卡的职工信息符合银行实名制要求,填报单位需对报送材料的职工个人姓名、证件号码等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3)本表中填报的是目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信息,已经封存或停缴的职工信息不用填报。对于已自行办理了联名卡的个人可不必填报。

(4)职工本人有多个(两个以上)公积金账户的,须先办理账户转移合并手续,再申请办理。

(5)职工本人身份证号重复的,需进行更正后方可办理。

(6)银行公积金个人账号可登陆“海南住房公积金查询系统”网查看。(进海南大学网页→机构设置→管理机构→计划财务处→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

“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的身份证号码为18位或15位,初始密码为:123456

二、个人办理

如职工因个人原因错过单位代办时间或职工个人自愿自行办理的,按如下要求办理:

1、本人亲自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建行办理联名卡申请手续并完整填写各项个人信息。对于通过审核的申请人,银行现场制卡并发放。

2、办理地点:

(1)海口市龙华区世贸北路海岸一号首层省建行城建支行柜台(一号公馆旁)。

(2)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海口市大同路38号国际商业大厦G层公积金服务大厅建行专柜)。

附件:《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申请情况表》(仅限单位办理使用;由个人自行办理的,不填写)

海南大学

2015年3月13日

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申请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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