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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建工作调研的通知

时间: 2010年04月07日 17:45 来源: 党办 点击:[]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国第十八次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学校召开第一次党建工作会议和中共海南省委教育工委开展全省高校党建工作调研做准备,学校党委决定开展全校党建工作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围绕加强和改进校、院两级领导班子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校党组织的核心作用等方面,深入了解我校党的建设的基本情况,总结经验,研究对策,坚定信心、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全面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校党的建设。

二、调研时间

2010年4月。

三、调研方式

(一)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职能部门对本单位党建情况进行调研。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职能部门要将此次调研活动作为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提高学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要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贯穿高等学校党组织活动始终,发挥党组织在推进教育改革、搞好读书育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的总要求,根据各单位不同特点和职责要求,认真总结“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好作法、好经验,对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导班子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学校科学发展,为建设“211工程”大学和国际旅游岛做出应有的贡献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调研。

各学院、各基层单位党委(党总支)侧重围绕以下几方面进行调研或自查:

1、当前新形势下,学校基层党组织如何更好地发挥政治核心和保障监督作用,促进单位各项事业科学发展。

2、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原则,理顺校院关系、党政关系和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等关系,执行《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工作规则》,坚持科学决策、民主治校、依法管理,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力和领导班子办学治校能力、谋划本单位发展和改革创新能力、和谐校园建设能力方面的情况、举措和存在问题。

3、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贯彻落实基层单位党委(党总支)党建工作责任制,特别是在理论武装、党组织设置方式、党组织生活、党内民主以及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等方面的情况、创新经验和问题、建议。具体分析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含申请入党人数、党员数分别占教职工和学生(分本科生、研究生)总数的比例,在教职工特别是高学历、高职称人员和大学生中发展党员的经验、制约因素和意见建议,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流动党员管理和党费收缴管理等情况。

4、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方法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情况,结合学院、专业实际采取的教育和培养举措,毕业生就业工作和就业率,师德师风建设。

各相关部门,包括党委办公室(综治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保卫处、纪检办以及社科部、团委等,要从学校角度,根据省教育工委的调研提纲,全面调研和总结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并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的思路及准备采取的措施。

各单位、各部门,在调研、自查基础上,形成调研总结报告。报告必须简练、写实,既全面反映基本情况又着重突出特色、经验和意见建议,用事实、用数字说话,并于4月15日前经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签署后报送学校党委办公室。

(二)组织召开座谈会。

由学校党委领导主持,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分学部召开有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辅导员、党员等代表参加的座谈会。

(三)分专题或专项深入考察调研。

党委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分专题或专项以问卷调查、数据统计、典型考察、深入访谈的方式进行调研。

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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