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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法学院:德法兼修 三全育人

2019.09.12 17:33

宣传部

9月9日,教育部官网发布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表彰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模范教师 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授予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等597个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海南大学法学院榜上有名,荣获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法学院邹立刚教授获得“全国模范教师”称号。

1983年,原海南大学成立时即设立法律系,并于1984年招收首届法律专科生。经过三十多年的建设,法学院发展快速,1998年获诉讼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获民商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获经济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获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获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1997年诉讼法学科获批省级重点学科,成为海南省第一个文科省级重点学科,2002年民商法学科也获批海南省级重点学科;2008年法学本科专业被教育部确定为第三批高等教育特色专业建设点,2010年法学学科获批海南省省级重点学科,2017年获批海南省特色优势学科(A类省级特色重点学科)。2018年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B等,在全国法学院校中并列第29位。

深化改革 协同育人

近几年,法学院在课堂教学创新方面做了多方面的尝试:

第一,深化教学方法改革。一是课堂教学方式多元化,开展互动式、研究式和自学相结合的教学模式。二是积极探索“互联网+教育”“智能+教育”新形态。推动网络课程建设,推动精品课程资源共享。三是完善教学与科研融合机制,鼓励老师将最新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内容。

第二,完善协同育人机制。一是密切联系法律实务部门,积极推进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工作的开展。二是形成学校与实务部门互惠式实践教学模式,与法律实务部门实行“基地共建、人才共育、资源共用、成果共享”的互惠式实践教学模式。三是利用冬季小学期,开设学分课程包括全英文课程,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授课。

第三,积极推动办学国际化。一是与国外高校签订合作协议,推进双方的教师互访、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学位互授,积极开展境外交流、联合培养等项目,扩大师生国际交流的规模。二是与国外法律实务部门签订合作协议,扩大学生海外实习规模。三是利用冬季小学期,积极邀请国际知名学者为学生授课。每个学期过程中,也会不定期地邀请海外名师开展专题学术报告。

2017年的五四青年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指出,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多年来,法学院积极开展实践育人,摸索出了一套“互惠式实习机制”,把法学教育延伸到法律实务部门,探索合作育人的新模式。目前,学生专业实习单位除了常规的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律师事务所,还涵盖了人大、妇联、工会、劳动仲裁委员会、法律援助中心、街道办事处等不同系统和单位。多个单位之间实行基地共建、人才共育、资源共用、成果共享,学生在一线亲自“操刀”起草各类法律文书,全身心体验社会各类机构的运作,实现理论知识、实务技能、职业道德、社会责任的同步培养。当前,这套机制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已经显现,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立德树人 德法兼修

目前,学院本硕博各层次法治人才的培养都明确了“立德树人”的培养目标,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致力于培养和造就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高素质法治人才。

在本科生培养方面,学院确定了“三元互动”人才培养模式,动态分类培养高素质法律理论人才、高层次法律职业人才和具有较高法律素养的社会管理人才。学院于2008年开始试点创设文科实验班,并根据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建设要求,探索将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与文科实验班融合;2015年开始,直接从高考中招录优秀学生组成卓越法律人才。从2008年开始,学院探索冬季小学期,邀请境内外知名法学家或法律实务专家来院给学生开课。经过不断努力,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取得了较突出的成绩,有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特色专业,系全国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和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我院实验班学生韩淑越在马来亚大学法学院与日本、韩国、英国等7国学生讨论环境保护问题

在研究生培养方面,学院在8个学科方向(法学理论、刑法学、民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由贸易港法学)招收博士生,在除军事法学以外的其他法学学科中招收科学学位硕士生,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现有博士生导师12名,硕士生导师35名,实务导师60名。学院历来重视研究生教育培养改革,2010年获批教育部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改革试点单位,改革成效获得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赞许并在全国推广;2014年《法治中国》课程获评为教育部优质课程。

学院全力支持学生工作,形成了“党建带团建”的学生工作机制。注重调动青年学生的创造力,致力于发挥“第二课堂成绩单”的作用,组织学生参加“挑战杯”等全国重大赛事,打造“模拟法庭”“法律志愿服务”等社团精品活动,引导学生在实践活动中认识社会、体验社会,提升了综合能力,增强了社会责任感,达到了“立德树人”的目标。

2017年4月,海南大学法学院代表队作为中国两支代表队、亚太赛区五强之一赴英国牛津大学参加第十届普莱斯传媒法国际模拟法庭全球总决赛,为我国高校赢得国际声誉,极大提高海南大学国际影响力。

实践育人 硕果累累

实行“互惠式实习机制”。在法学专业实习方面,学院多年来积极践行“互惠式实习机制”,推动学生深入一线,亲自践行法律行业具体业务,由实习单位提供食宿和实习补助。这套做法在法学院系的专业实习中具有典型示范性,相关做法和经验受到了全国其他法学院系的肯定。为了将这套实践育人机制系统化,学院积极开展实践教学改革研究,2012年与2014年开展的“地方综合性高校法学专业互惠式实习机制探索与实践” “构建多元化法学实践教学体系的探索与实践”均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

法学院学生暑期志愿开展“护苗行动”

积极开展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院通过鼓励、支持和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课外实践活动,学生的综合能力得到很大提高。如白智文同学荣获2017年第二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总决赛个人三等奖、团体亚军。组织学生参加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普莱斯传媒法国际模拟法庭、理律杯、国际刑事法院模拟法庭、全国海洋法模拟法庭等各类国际、国内模拟法庭竞赛,近三年获奖14项。学院代表队作为全国两支队伍之一、亚太赛区五强赴牛津大学参加“第十届普莱斯国际传媒法模拟法庭总决赛”。李欣媛等在国际刑事法院模拟法庭(ICC)模拟法庭大赛荣获一等奖。肖桐、李欣媛、杜嘉南、韩茜、陈海燕同学在首届全国高校海洋法模拟法庭邀请赛中荣获一等奖。青年法学社荣获“全国优秀学生社团”称号。法律外语协会荣获“全国优秀学生社团”称号。法律外语协会2017-2018年度连续两年获得“全国大中专学生中最具影响力理论社团”称号。

法学院学生崔冬炎在第三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演讲比赛荣获演讲比赛决赛一等奖、最佳风采奖(高校组全国唯一奖项)

海外实习成效明显。学院在海外建立了三个实习基地,至今已派出6批共22名学生赴海外实习,他们在海外增长了见识,熟悉了西方法律制度,提升了法律实践能力,也有力对外传播了我国的法律和文化。

我院学生在新加坡实习基地钟庭辉律师事务所实习

参政议政 服务社会

法学院积极开展社会服务,承担社会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资政研究成效突出。向各级党政机关提交涉海以及自由贸易港建设方面的资政报告上百个,其中2份获得习近平总书记批示,3份上报中央常委参阅,2份获得中央政治局委员孟建柱和刘奇葆批示,20多份被中央办公厅等机关采纳,1份获海南省沈晓明省长的批示,2份获得时任海南省委副书记李宪生批示。本学科已逐步成为中央和地方处理南海问题以及海南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要智库。积极参与维护国家主权的相关工作,国家有关部委专门来函(密件)给学校给予表扬和感谢。

2.在协助国家部委和地方立法工作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近5年协助国家部委草拟修订《海洋基本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4部,协助地方草拟或修订《海南经济特区禁毒条例》《海南省珊瑚礁和砗磲保护规定》《永兴岛水资源节约与保护规定》等25项地方性法规,为我国和海南省海洋法律体系和生态环保法律体系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法学院特聘院长高之国教授、邹立刚教授参加南海仲裁案法律专家座谈会(左一为邹立刚教授、左三为高之国教授)

3.担任国家部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南部战区等重要部门顾问,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为国家和军队涉外和涉海决策服务。

(文/图:海南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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