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拓宽干部教育培养和实践锻炼的渠道,积极参与、支持海口市“双创”工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经学校党委与海口市委研究,决定选派优秀人才到海口市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挂职锻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挂职锻炼的部门
1.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各1名(挂职后抽调到市双创指挥部工作);
2.市市政市容委1名;
3.市园林局1名(风景园林、园林、园艺、景观设计等专业);
4.市法制局1名(法学专业);
5.市旅游委1名(旅游管理、市场营销、会展经济与管理、酒店管理等专业);
6.市海洋和渔业局1名(海洋科学、水产养殖学等专业);
7.市农业局1名(农学、农业资源与环境、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等专业);
8.市林业局1名(植物保护、风景园林等专业);
9.海南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1名(旅游管理、市场营销、植物保护等专业);
10.市环保局1名(环境科学等专业);
11.秀英、龙华、琼山、美兰四个区区政府各1名,各乡镇若干名。
二、挂职锻炼的时间
挂职锻炼时间原则上为1年,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调整挂职时间。视报名情况及实际需要,分批、分期选派挂职干部。
三、挂职锻炼的职务安排
选派到海口市挂职锻炼的干部,根据其学历、任职经历和专业特长等情况,统筹安排相适的挂职锻炼岗位。处级挂职岗位一般要求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毕业一年以上,安排挂职担任相应处级职务;科级及以下挂职岗位一般要求讲师职称或硕士毕业一年以上,安排挂职担任相应科级及以下职务;学校管理干部挂职一般安排对等相应职务。
四、挂职锻炼期间的管理
选派到海口市挂职锻炼干部的日常管理、考核和激励、待遇和保障、纪律和监督等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完善挂职锻炼干部管理工作的通知》(琼组通[2014]35号)执行。挂职单位将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保障。
五、具体要求
选派优秀人才到海口市挂职锻炼是学校加强与地方合作、服务地方、提升教师社会影响力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推荐选派工作,请于2015年11月15日前将选派推荐表和干部任免审批表(附件1、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组织科(行政楼617室)。有关选派的具体事项可到组织部陈青老师处了解。
联系人:陈青 电话:66219261
邮箱:zzb66279042@163.com
附件:1.选派推荐表
2.干部任免审批表
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5年11月3日
附件1:选派推荐表
附件2:干部任免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