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大公告
    >> 正文

海南大学中日友好交流中心LOGO及VI设计征集启事

时间: 2018年07月31日 10:04 来源: 海南泰和顺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点击:[]

一、项目介绍

由海南泰和顺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的海南大学中日友好交流中心(Hainan University China-Japan Friendship Exchange Center),承接国内外学术会议或培训等相关活动,配套餐饮、会议、住宿接待等服务功能,是海南大学对外学术交流的平台。海南大学中日友好交流中心位于海口海甸岛人民大道58号,主楼建筑高十四层,地下建筑一层,总建筑面积30065.29㎡,客房235间,停车位102个,一至三层为配套设施,其中一层建筑面积1364㎡,设有咖啡厅、西餐厅及临街铺面4间,二层建筑面积1364㎡,设有中餐厅、中餐包房及多功能展厅,三层建筑面积1488㎡,为多功能会议区域及办公区域。四至十四层为客房部分。

二、设计背景

按照学校要求,海南大学中日友好交流中心于2018年10月试营业,现根据筹备工作计划,对外征集中日友好交流中心VI体系设计标识(LOGO)。

三、征集时间

2018年7月28日—8月3日

四、征集要求

1.基本要求

1.1、VI体系设计:针对海南大学中日友好交流中心进行视觉识别系统基本要素及应用要素进行创意设计;

1.2、基本要素:LOGO、中英文标准字及标准色等,整体设计应突出“学术交流”,体现中心的学府气质和文化品位;

1.3、应用要素:名片及工作牌,结合中心的LOGO,体现中心的整体形象与服务意识。

2.表现形式

表现形式应简洁大气、寓意深远,富有设计感,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效果;整体上易于识别,便于推广。

3.格式要求

3.1、每位作者可投送多件作品,每件作品需附有文字释义,对视觉识别系统的各项设计的内涵进行解释。作品需提供电子版设计方案;

3.2、电子版稿件:需提供A4规格的黑白稿、彩色稿(注明CMYK色值,RGB色值);标识图案面积不得小于5cm x 5cm;分辨率不低于300dpi;需附以设计理念说明或内涵注释(请选择以下一种或两种电子格式提交:AI、EPS、PSD、TIFF、JPG、PNG或PDF,其中矢量文件需转曲,且同时提供预览文件)。

五、投稿方式

1.作品要求

作品须注明“海南大学中日友好交流中心VI体系设计应征作品”字样。

2.交送投稿

作者可直接交送作品及应征表至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紫荆办公楼222室,收件人:王爱丽,电话:13617594665。

3.邮递投稿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紫荆办公楼222室,收件人:王爱丽,邮编:570228。

4.网络投稿

电子版打包成rar格式发送至邮箱:1916782480@qq.com,来稿作品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五、 评选

公司将组织管理人员及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并产生入围作品;评选结果将在海南大学主页以及海南泰和顺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注意事项

1.设计内容包含logo及VI应用设计,须按照设计内容分开报价,VI应用设计内容见附件;

2.设计一经采用,将按照实际采用内容支付设计费用,如不采用则不支付费用;

3.应征设计方案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承担一切相关知识产权法律后果,以及因此而给海南泰和顺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造成的可评估性损失。作品寓意符合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有违背国家相关规定的带有民族歧视、文化歧视的符号元素。并满足“征集要求”提及的其他规定;

4.所有入围作品的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海南泰和顺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海南泰和顺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保留包括但不限于对作品进行修改、深化设计、宣传展示和应用的权利。公司可根据需要自行用于日常活动及中心形象的宣传展示,以及在中心纪念品和印刷品上标记和使用等;

5.凡参加征集的设计者均视为接受以上要求。

//www.hainanu.edu.cn海南大学中日友好交流中心LOGO及VI设计征集启事

//www.hainanu.edu.cn

关闭

.
  1. 书记信箱校长信箱
  2. 学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 邮编:570228
    琼ICP备05000523号 公安部备案号:46010802000190
    Copyright © 2005-2019 hainan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