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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创先争优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

时间: 2011年03月22日 10:59 来源: 党办 点击:[]

儋州校区管委会、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校“211工程”迎评年、质量提升年和校风建设年。为总结创先争优活动阶段性成果,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根据< <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在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学校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开展评比表彰活动,集中评选表彰一批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基层党组织和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创先争优活动优秀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庆祝建党90周年为契机,以学校开展的“三个年”活动为主要载体,总结近年来我校创先争优活动的成果和经验,开展创先争优评比表彰活动,以评比活动推动各项工作,以表彰先进树立学习榜样,抓创争、讲奉献、促发展,使广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各基层党组织始终充满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迎接“211工程”项目评估验收准备工作的各项任务、实现学校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支持和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评选基本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

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符合“五个模范”的要求:(1)学习钻研的模范,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党性修养和能力水平,成为热爱学习、善于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楷模;(2)岗位奉献的模范,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在教学、科研、管理或服务岗位上作出较大贡献,完成学校重点工作任务态度积极、业绩显著;(3)为人师表的模范,养成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追求,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言传身教,甘为人梯,以大德树良师形象;(4)团结协作的模范,热爱集体,服务师生,团结友爱,坚决维护集体荣誉。树立大局意识和团队精神,以团队协作争创教学、科研的高层次成果,提升单位的整体管理、服务水平;(5)遵纪守法的模范,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弘扬正气,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优秀学生共产党员应为努力学习的模范、实践创新的模范、自强自立的模范、尊师爱友的模范、遵纪守法的模范,努力成为志向远大、品德高尚、知识丰富、能力较强的高素质的优秀人才。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具备优秀共产党员的各项条件,从事党务工作两年以上,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质和扎实的党建业务知识。能从实际出发,认真负责地开展党的工作,积极思考和探索新时期党建工作科学化的新思路、新举措,扎实有效地组织推进本单位的创先争优活动。坚持党性原则,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受到党员和群众的高度信赖和支持。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

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努力提高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重视教职工党员的发展和教育,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和良好的精神面貌,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围绕单位改革发展开展形式多样党建和创先争优活动,规章制度健全完善,管理措施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务实有效,实现创先争优活动常态化。四是工作业绩好。在开展“211工程”项目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学校各项事业中强化党的政治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解决问题、促进发展,改革创新、成效明显。五是群众反映好。尊重师生,爱护师生,诚心诚意为师生办实事;工作措施符合师生意愿,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师生满意度高,党组织得到师生拥护,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学生党支部主要突出“三个好”:一是党员培育好。能积极、有效做好大学生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引导广大学生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二是组织活动好。经常组织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样的支部活动,支部建设充满活力。三是发挥作用好。能较好地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以党建带团建,以党建促进学生组织的健康发展和优良学风、班风、校风的形成,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在学生中具有较强的感召力。

(四)创先争优活动优秀成果

创先争优活动优秀成果的推荐评选范围,包括本单位、本部门完成或牵头负责的具有代表性的工作成果、具有显著成效的创争特色项目和党建研究成果等。

三、推荐表彰名额

初步确定学校表彰名额:优秀共产党员7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并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中评选出若干名优秀共产党员标兵;先进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5个,先进党支部25个;创先争优活动优秀成果10-20项。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评选表彰,要坚持从严把关、宁缺勿滥的原则。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实际,开展本单位的创先争优评比表彰活动,为学校层面的评选活动打下基础。

四、评选表彰基本程序

(一)推荐

1、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本单位创先争优评比表彰工作,并进行动员部署。在此基础上,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按照评选条件、名额指标,认真开展评议推荐,提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推荐名单。

2、在各党支部推荐的基础上,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讨论确定本单位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以及创先争优活动优秀成果的初步名单。

优秀共产党员初步名单推荐名额:教职工党员不足50人的单位推荐不超过1名,50至100人的不超过2名,100人以上的不超过3名;学生党员(包括研究生)在200人以下的单位推荐不超过1名,200人以上的不超过2名。以上均不包括流动党员。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推荐创先争优活动优秀成果原则上不超过2项。

初步名单确定后,要充分征求基层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并按要求填写相应的《审批表》。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创先争优活动优秀成果,要附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或成果介绍;推荐先进个人的,要附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书面材料均用A4纸打印一份,并附电子文档。

(二)评定

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评选条件和指标,在充分了解掌握各基层单位党组织推荐情况的基础上,讨论确定评优表彰的候选名单,报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审定。

(三)公示

校党委常委会确定评优名单后,在校园网主页公示5天。

(四)表彰与宣传

“七·一”前夕,学校召开表彰大会,并通过网页、专栏等媒体和成果展等方式对党委决定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

五、评选时间安排

各基层单位党组织接本通知后,要尽快进行研究部署,开始创先争优评比活动,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5月15日前,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完成初步评选工作,并将《审批表》、相关事迹材料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联系电话:66279042、66277959),同时报送电子版(组织部邮箱: zzb66279042@163.com)。

六、评选要求

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要高度重视并积极参加创先争优评选表彰活动,把它作为庆祝建党90周年活动的重要内容。通过评选和表彰,把学校开展的“三个年”活动推向高潮,把“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引向深入,把我校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提高到新的水平,为又好又快建设在国内有较大影响、有特色、高水平的“211工程”大学打下良好的基础。

附件:1、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2、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3、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

4、创先争优活动优秀成果推荐和审批表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

创先争优活动优秀成果推荐和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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