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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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海南大学学生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时间: 2012年04月05日 15:06 来源: 档案馆 点击:[]

教务处、研究生处、学生处、就业办及各教学单位:

由于两校合并,学校成立档案馆,学生档案从学生处统一划归档案馆管理。历经四年的实践,在校领导、有关部门及各教学单位的关怀和大力支持下,档案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学生档案管理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按照现有的管理模式,每临暑假前夕,近八千名毕业生的学籍材料从相关处室与各学院一并蜂拥交至档案馆,导致毕业生的材料整理归档工作巨大。为了确保毕业生能够如期持档赴就业单位顺利报到,全馆人员假期加班加点,仍不能完成学生档案的整理、传递,直接影响了毕业生的就业。为此,学生意见很大,怨言颇多,甚至直接反映到校领导。为了规范档案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毕业生档案安全、准确、快捷传递,我馆在参照其他高校管理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新的《海南大学学生档案的管理实施细则》,经学校同意,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海南大学学生档案的管理实施细则》

海南大学档案馆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www.hainanu.edu.cn海南大学学生档案的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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