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海南
【海南日报】记者 金昌波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效力。而人们对宪法的理解往往限于它的政治层面,对于普通大众来说,还需要进一步理解宪法与公民生活的密切关系。
今天,记者就此专访了海南大学副校长、法学院院长王崇敏教授,他表示,要充分认识到,宪法既是政治性的规范,又是公民的生活规范,它与公民生活息息相关。
记者:如何理解“宪法是人权保障书”这句话?
王崇敏:宪法是一张写满公民权利的“纸”。公民基本权利是宪法的基本内容,人权保障是宪法的终极关怀。《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平等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自由、结社自由等政治权利与自由,宗教信仰自由,财产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社会经济文化权利,申诉控告等监督权,以及妇女、儿童、华侨等特定主体的权利。
当然,公民在享有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时,还必须履行宪法规定的基本义务,如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依法服兵役和依法纳税等义务。
记者:能否举一个宪法案例说明?
王崇敏:我印象很深的有这样一个案例:2007年3月21日,重庆市九龙坡区鹤兴路片区的旧城改造工程中,户主杨武在法院裁定执行期限来临前,爬上“孤岛”,挥动国旗,挂起横幅,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宪法》规定,财产权是公民对其财产拥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杨武就是运用宪法武器维护自身合法的私有财产权。当然,《宪法》也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限制公民私有财产权,但须给予补偿。
记者: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如何维护宪法权威?
王崇敏: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因此,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应做到信仰宪法,遵守宪法,以维护宪法权威。因此,公民要学习宪法,树立宪法观念和意识,将宪法作为日常生活、工作、学习的基本准则,按照宪法的规定,行使基本权利,同时做到在享有基本权利时,不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纠正违反宪法的行为。
(本报海口12月1日讯)
该文发表于 2014/12/3 11:42:00 已被 dingjinghua 编辑 2014/12/3 11: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