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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1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

时间: 2014年07月02日 08:44 来源: 计划财务处 点击:[]

各单位(部门):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教育厅有关预算管理要求和预算编制工作安排,经学校同意,我校即将组织开展2015年项目预算编制申报工作。为了做好我校2015年度项目预算编制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原则

1、项目申报应具有针对性,符合学校发展规划目标、工作重点,有利于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和办学水平提高,着力学校内涵建设,着力提高教师社会影响力和学生社会竞争力,提升学校综合实力。

2、项目申报应具有可操作性。申报的项目必须具备实施的条件、项目内容和项目实施目标明确具体。如涉及独立场地要求的项目,需要有关部门(国资处)提供场地条件证明。项目不具备实施条件的,不得申报。

3、实事求是的原则: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学校和单位实际情况,项目内容客观实在、符合实际需求,方案可行,预算依据充分、实事求是,并按项目轻重缓急合理排序。

4、合法合规性原则:项目支出的内容和标准要符合国家和地方财经法规制度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和精神,符合学校《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规定》等财务制度要求。

5、绩效性目标:各类项目必须要有一定的绩效评价指标,明确的绩效目标和受益对象。

二、项目申报程序

1、各单位(部门)根据工作和业务需要向学校相应业务归口管理部门以书面形式提出项目申请,按规定填写项目申报书并附相关材料。

2、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各单位(部门)提出的项目申请,学校年度工作计划,本部门工作实际,在认真调查研究基础上,对项目进行归类、汇总、审核、论证,填报项目汇总表和项目申报书,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报送计划财务处。各类项目归口管理(申报)部门如下:

序号

归口管理(申报)部门

项目类别

备注

1

重点项目办

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学科建设

2

教务处

专业设置调整和专业建设、教材建设、教学仪器设备、实训基地建设、教育教学改革与质量监督、教学实验与实践

3

科研处

科学研究、科研仪器设备

4

人事处

人才引进与人才队伍建设

包括人员培训、职称评审

5

图书馆

图书购置

6

网络和信息教育中心

教育信息化建设、信息系统运行维护

7

基建处

基础设施新建、改扩建

包括房屋、水电道路等基础设施、校园环境

8

基建处、后勤处

大型基础设施修缮

房屋维修、学生宿舍及教学楼家具维修由后勤处归口申报,其他由基建处归口申报

9

国资处

农科基地建设与维护、教学科研设备维修、机关家具设备配置、新楼宇设施配置、国有资产管理

10

就业办

学生就业管理

11

保卫处

安全保卫教育与管理

12

计划财务处

教育系统债务

13

党办

党群和宣传工作经费

14

招生办

招生工作经费

15

外事侨务处

教育合作与交流

16

学工处、研工办

学生活动、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

本科学生由学工处负责、研究生由研工办负责

17

研究生处

研究生专项经费

18

体育部

体育专项

注:需要申报以上表中未列举项目的,按职能部门的相应职能范围归口申报。

3、计划财务处会同发展规划处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报送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批准,按优先顺序上报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或纳入学校备选项目库。

三、项目申报的时间要求

各单位(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项目预算编制申报,严格按要求填报项目汇总表和项目申报书,并于2014年9月10日前将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分管领导签字)报送计划财务处预算与综合科(办公楼227 室),电子版发送邮箱 530329640@qq.com 。需要先报送相应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汇总的,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报送相应业务归口管理。

四、项目申报的其他要求

1 、本次项目申报不包括“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作资金规划”中 2015 年规划项目的中央财政资金部分,属于2015 年规划中地方财政配套和学校自筹配套的,应当按原规划项目名称和内容进行单独申报,并注明“综合实力地方配套”或“综合实力学校配套”字样。

2 、学校近两年已经安排的项目,除非属于续建项目和经常性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属于续建项目的必须注明“续建”字样。属于需要跨年度实施的新申报项目,必须说明全部项目实施内容和预算金额以及当年实施内容和申报金额,并注明“跨年度”字样。

3 、各单位申报的项目需经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

4 、 50 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必须提交2名以上专家论证意见。信息系统建设、网络服务器购置项目必须由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出具审核意见。

5 、同类项目应当尽可能合并申报。同一实施地点(或在同类场所实施)的同类项目不得人为进行拆分。

6 、各单位(部门)日常办公、会议、差旅、水电、接待、车辆使用等日常运行经费支出不得作为项目申报或将相关支出列入项目预算。

附件: 1 、 项目汇总表

2 、 2014 年项目申报书 文本

3 、项目申报书的填报 说明

//www.hainanu.edu.cn项目汇总表

//www.hainanu.edu.cn项目申报书文本

//www.hainanu.edu.cn预算项目申报填报说明

//www.haina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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